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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资讯】深圳市口腔医疗行业协会第二次医疗广告整治工作座谈会

发布时间:2022-07-01 10:18:23


   近期深圳市口腔医疗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接到会员单位多起关于不良口腔医疗广告的反馈,广告内容严重干扰和破坏了口腔医疗环境,协会已于2月17日召集部分会员单位征询意见。

   为进一步规范口腔医疗广告发布行为,净化市场环境,切实维护行业良性发展。深圳市口腔医疗行业协会收到反馈后高度重视,协会秉着为会员发声,净化口腔医疗行业市场环境的宗旨,与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积极沟通。于2022年5月18日,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了第二次深圳市口腔医疗广告整治工作座谈会。
   参与此次会议的单位有: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深圳市市场稽查局价监公平处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深圳市口腔医疗行业协会会员单位以及深圳市相关口腔医疗机构负责人

 

 
   本次座谈会由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处长景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四级高级主办吴钧主持会议。邀请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三级主办罗建刚深圳市场监督管理局医械处洪田科长市场稽查局监价监公平处四级高级主办刘文深圳市消费者委员会秘书处投诉部组长向红霞行业协会陈忠瑜会长朱玮玮副会长、黄建军副会长、孙天瞳秘书长、沈进舟秘书长和部分会员单位以及口腔连锁机构正夫口腔、同步齿科、美莱口腔、格伦菲尔口腔、德贝美口腔、诺德齿科相关负责人、商达律师事务所曹洪霞律所参加本次座谈会。
 
   会上相关主管部门针对行业内广告宣传存在的问题做出了意见指导。
1、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四级高级主办吴钧指出
   口腔医疗机构发布广告,应根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类广告需经卫健委审批。未经审批发布均属违规,关于广告宣传中存在的问题,后续可给予行业普法及指导。
 
2、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监处三级主办罗建刚指出
   通过大数据筛选分析,发现违反市场监督管理相关规定的,会通过行政约谈,行政指导会等手段进行督促企业进行整改,企业一旦被认定违规会生产信用风险,可能被列入失信企业名录,对其商誉产生影响,甚至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建议企业一定要合法合规经营。
 
3、消费者委员会向红霞指出
   收到消费者的投诉后,经过消委会调解证实后,企业确实存在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的企业会在官方媒体平台进行公示,影响企业自身的信誉。
 
4、稽查局价监公平处刘文指出
   口腔门诊服务项目应进行明码标价,医疗收费价格与医疗服务项目必须一致 。加价出售服务或者收取未列明的费用均属于违法行为。
 
5、市场监督管理局医械处洪田科长指出
   规范使用二类、三类医疗器械,实行产品的注册管理,使用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医疗器械涉嫌违法。建议单位购进医疗器械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资质和医疗器械的合格证明文件,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6、市场监督管理局广告处四级主办吴钧总结指出
   1.口腔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根据《广告法》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 应严格遵守“八准八不准”广告项目规定,发布内容必须与审核通过内容一致,否则都属违规广告。
   2.将深入了解违规医疗广告情况,联合卫生主管部门、市场稽查局、消费者委员会,口腔医疗行业协会协同监管。
 
   会上某口腔连锁机构负责人分享了几例具有代表性的案例,皆是发布了违规广告。其中有一案例因发布广告价格为88元拔牙,但诊疗后收取800元费用,存在价格欺诈,已被市场监督管理局处以200万元顶额罚款,导致机构无法维持而停业;有因发布未经审批的医疗广告,被监管部门处罚;还有被“职业打假人”抓住违规处,到店闹事,导致门店无法正常营业的。
   协会在此呼吁各会员单位:我们的共同目标是促进口腔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只有发布合法合规的广告,才能更好地维护和促进行业的良性发展。
   深圳市口腔医疗行业协会协同深圳市市场监管局现面向社会广泛征集关于深圳口腔广告乱象的相关线索。望各会员单位做好行业自律,相互促进,推动深圳口腔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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